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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县仍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年人均收入在1500元以下,如何促进农村低收入群众增收致富,仍是我们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面临着的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课题。本文试从云和实际出发,在分析低收入农民群众现状特征及致贫原因的基础上,对如何帮扶其增收致富做一些思考。 一、我县农村低收入群众现状及致贫原因分析 我县总人口10.9万,其中农业人口8.8万,占81%。近年来,通过一系列帮扶措施的落实,我县农民的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提高。2005年人均年收入1500元以下的贫困人口比2002年底减少了10382人,年均下降13.7%。但是,我县农村低收入群众仍然面广量大。据统计,到目前为止,我县还有5386户、15184人的年人均收入在1500元以下(其中1000元以下1370户、2887人),占全县农村人口17.2%。其中,9个欠发达乡镇有10165人,紧石库区后靠移民3546人。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导致农村低收入群众长期处于贫困状态的原因主要有: 一是总体素质偏低,思想观念落后。据统计,在农村低收入家庭劳动力中,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占了72.6%,初中文化程度占23.6%,高中文化程度仅占3.8%。因受劳动力素质低下的限制,57%的低收入家庭仍从事第一产业,他们80%的家庭收入来源于第一产业。外出劳动力只占低收入农民人口的10%,大多从事简单的劳力型工作,月人均劳务收入只有400余元,只能满足最基本的生活需要。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原始的劳作方式和自给自足、相对封闭的经济模式,加上山区农民根深蒂固的守土观念制约了农民的发展观,束缚了自己的手脚,致使自我发展能力不足,造成农村低收入群众中“等、靠、要”的思想观念严重,接受劳动技能培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强,对市场需求信息反应慢,就业能力差,致富渠道窄,因而长期处于贫困状态。 二是自然条件恶劣,生产要素缺乏。山多地少,村落分散,农村居民居住分散,是云和农村的基本现状。全县170个行政村、 800多个自然村,平均每个自然村只有90多人,100人以下的自然村占了自然村总数的50%左右。大部分农村自然条件恶劣,生产资料匮乏,加上交通闭塞、信息不畅等因素影响,农民增收非常困难。从农村低收入家庭的人口构成来看,劳动力缺乏和技能水平差是导致农村低收入家庭长期难以脱贫的一个重要原因。调查资料显示,农村低收入家庭中,无劳力和因病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的分别有828户和1525户,分别占低收入家庭总户数的15.3%和28.3%。农村低收入人口中,60岁以上老人占了27.7%,而青壮年劳力的比例不足50%,多数低收入家庭“上有老、下有小,祖辈穷,负担重”,制约了劳动力转移和增收。从生产资料来看,低收入农民人均仅有耕地0.7亩,且多为山垄田,地力贫瘠。山林面积虽然较广,但树种单一,山势险恶,开发效益并不明显。此外,农村低收入群众普遍缺乏扩大再生产和发展非农产业所需要的资金和技术,三成以上的低收入家庭处于“低收入——低投入——低产出——低收入”的恶性循环中,而难以自拔。 三是社会保障乏力,脱贫后劲不足。全县行政村中,集体经济年收入不足1万元的有140个,占行政村总数的82.4%,村集体经济相当薄弱,很多村仍处于“空壳”状态。村级集体经济主要依靠砍伐林木收入和征用土地补偿款提留等,来源单一,可持续增长能力不强。集体经济收入主要用于村委会的日常开支,只有少数村能拿出少量资金用于照顾五保户和特困户,村集体保障功能很弱。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仍不健全,农民养老负担较重,抗御重大疾病能力弱,一些贫困农民处于“有病不就医、小病成大病、小病苦自己、大病累全家”的困苦中。据调查统计,在各种致贫原因中,有一半的贫困家庭为因病因残所致。为了存钱防病、存钱养老,很多贫困农民即便是有了一点积累,也不敢投入再生产和外出创业,应对市场风险的胆量和能力不足,影响了持续增收。 二、对减少农村低收入群体的思考 帮扶低收入农民群体增收致富,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又是党委政府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怀着对农村低收入群众的深厚感情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立足实际,多策并举,长抓不懈。 (一)切实提高对帮扶农村低收入群体增收的思想认识 一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实现社会公正和利益均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社会公正的核心和实质,是全体社会成员对社会资源和社会财富的合理分配和享用。贫富悬殊不是和谐。我们必须认识到,低收入群众在整体上处于经济收入低、政治影响小、心理压力大、社会疏离感强的状态,他们在社会中具有较大的脆弱性。如果这些群众的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基本权益得不到维护,就会直接影响到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大局,直接影响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和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进程。二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来认识。减少贫富差距,促进农民增收,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内容。没有农民收入的可持续增长,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只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不解决低收入群众的增收问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不完整、不全面的。从某种意义上讲,欠发达地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治穷奔富工程,是一项民生民心工程,帮扶农村低收入群众增收致富,显得更为重要,更为迫切,更为现实。三要从落实执政为民理念的高度来认识。党委政府在贫困村落实执政为民的理念,十分重要的是要顺应农村低收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积极探索扶贫帮困的新路子,让他们尽快过上幸福安康的生活。帮扶农村低收入群众增收致富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对农村低收入群众的帮扶力度,确保最广大的农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二)科学编制帮扶农村低收入群众增收工作规划 一要将帮扶低收入群众工作纳入县域经济整体规划。要站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高度,认真分析贫困山村的比较优势,将各类扶贫规划统筹融合到县域整体规划上来,真正做到扶贫规划与村庄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规划相衔接,加强县域经济规划对帮扶工作的指导和带动作用,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目标走。二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科学编制规划。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贫困村和低收入群众的真实情况,体现规划的科学性、可操作性、效益性和特色性。要根据各个村的自然禀赋、区位特点和人文底蕴,扬长避短,因地制宜地规划发展生态农业、乡村旅游和农家乐等产业。要根据低收入群众的自身条件和实际状况,对症下药,因人而异,分门别类地制定规划,引导不同人群按自身条件走外出务工、种植养殖等多渠道的致富之路。三要对规划的目标和任务进行量化和细化。规划思路要清晰、目标要明确、措施要实际。要在与县域总体规划大框架相协调的前提下,根据我县的财力、物力和贫困村、低收入农民的实际状况和承受能力,合理安排每个年度、每个阶段的工作重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做到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科学投入、稳步推进。 (三)认真落实帮扶农村低收入群众增收的各项措施 一要加大投入,改善贫困村的发展环境。贫困群众往往相对集中,因而形成了不少所谓的贫困村。加大对贫困村的投入力度,加强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是贫困农村脱贫致富的有力抓手。要将公共财政对贫困农村的预算安排纳入到法定的程序和轨道,以确保资金的到位。从2007年开始,县财政拟每年安排不少于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贫困农民的创业扶持,安排不少于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贫困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同时,要积极引导信贷资金和民间资本投向贫困农村建设,鼓励和支持中介组织、民间组织参与扶贫项目的实施,形成多元投入机制。要加大贫困村的环境整治,优先在贫困村推广沼气技术和绿色环保养殖,积极扶持贫困村改路、改水、改厕、改房,切实解决贫困村“脏、乱、差”问题。还要加快发展贫困村社会事业,提高贫困村医疗卫生、教育、广播电视等方面的公共服务水平,尽快改变贫困村社会事业相对滞后状况,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要加强贫困村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创建和谐家庭、和谐村社、文明农家、文明新村,引导贫困农民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移俗,革除陈规陋习,提倡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 二要积极引导,优化贫困村的产业结构。调整农业生产结构,提高农业综合效益,是贫困农村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结合贫困村实际,因势利导,引导贫困农民因地制宜地发展高山蔬菜、竹笋、茶叶等特色产品,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引导贫困农民通过品种改良和新品种开发,扩大优质农产品生产,发展农产品深加工,走优质精品规模发展的路子。要积极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业专业合作社发挥带动与辐射作用,与低收入农户结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走“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之路。要结合贫困村的山水资源优势、农家特色优势和民族风情优势,把发展“农家乐”作为优化贫困村产业结构、带动贫困农民致富的重要抓手。同时,要出台相关政策,为他们发展“农家乐”创造各方面的条件。 三要加强服务,引导贫困农民转产转业。从我县实际情况来看,仅仅靠发展农业并不能彻底解决低收入农民群众的增收问题,因而要继续引导低收入群众非农化。一方面,要积极引导贫困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加强对低收入群众的实用技术和技能培训,提高贫困农民转移就业率和自我增收能力。要深入实施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利用现有的教育基础设施和科技人员,通过各种短期培训班、农民夜校、基地示范、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围绕食用菌、茶叶、淡水养殖等农业特色产业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围绕木制玩具、金属加工等工业主导产业开展劳动就业技能培训;围绕市场需求开展具有针对性的专业工种技能培训,提高低收入农民的劳动技能,帮助他们拓宽就业门路,提高他们对市场经济的适应能力,促使他们向二、三产业转移和赴异地综合开发,以达到转移增收的目的。另一方面,要积极引导贫困村农民向山下转移。深入实施“万名农民下山转移工程”,有计划、分层次、分批次地鼓励农民向中心村镇转移。特别是对高山、深山、地质灾害点和库区的困难农民要给予优先安排和重点扶持,从根本上改善他们的生产生活条件,使他们能搬得下、稳得住、富得起。 四要积极探索,完善贫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探索建立并加快完善符合贫困农民实际的社会保障体系,是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帮扶低收入农民群众增收致富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切实提高贫困农民的参保意识。根据贫困农村的实际情况,把社会保险与救济救灾工作统一起来,鼓励每一位农民参加社会保险,尤其要引导贫困户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农民住房等保险。要加快完善贫困农民的社会救济体系。对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和弱智、低能的贫困群众建立长效、稳定、系统的救助机制,确保解决其温饱问题。对于遭受疾病或自然灾害而生活困难的农村低收入农户,政府和社会各界要通过各种途径,及时给予救助,帮助他们度过难关。对于农村贫困失学儿童和贫困大学生,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捐资助学,保证贫困子女读得起书,上得起学。要全面构建贫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重点抓好失地农民生活保障、集中供养、农民养老、医疗救助、农村住房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使农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尤其是要进一步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农村低收入群众的参合率,着力解决农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让贫困农民切实享受这项政策的好处,减少因病致贫现象的发生。 五要齐心协力,营造扶贫帮困的良好氛围。切实帮助农村低收入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是党和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共伸援手,共同帮扶。首先,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结合我县农村低收入群众现状,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要求,研究制定各项政策措施,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立帮扶低收入农民群众增收致富的长效机制,切实保护他们的利益,为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提供有力的保障。其次,要加强金融支农的力度。继续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为农村低收入群众创业贷款提供方便。要建立健全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充分发挥农信担保公司的作用,研究多种形式的抵押、质押办法,鼓励担保机构积极开拓农村担保业务。鼓励发展农村互助担保组织,培育良好的信用环境,缓解农民贷款抵押、担保难问题。第三,要形成扶贫帮困的强大合力。建立“一户一策一干部”的结对帮扶工作新机制,发动全县机关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每名机关干部联系帮扶一户贫困户,落实领导定点帮扶、部门驻村帮扶、党员干部结对帮扶措施。积极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各种形式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努力营造人人关心和帮助农村低收入群众的良好社会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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