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溪畲族乡人大主席团根据乡人大工作实际,向乡党政联席会通报了2008年乡人代会所收集23件建议的办理情况,对尚未办理的建议,乡党政联席会当场研究、分析,并进行疏理、分类,确认承办责任分工。
为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积极履行职责,安溪畲族乡人大主席团以建议督办为依托,密切同代表联系,制定《安溪畲族乡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意见办理原则》,进一步完善了代表建议的提出、交办、催办、督办、反馈等工作机制。在实际工作中创新督办方式,实行“三级督办制度”,即代表提出的一般性建议由乡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跟踪督办落实;代表反映比较集中的建议,列为乡长办公会督办建议,向承办部门提出要求;代表反映具有全局性、普遍性建议列为主席团会议审议交政府进行督办。
按照该办理原则,乡人大主席团向各承办单位或责任人发出交办函,明确了办理期限和承办方式,力促建议的及时有效办理。
其中交办函特别要求承办责任人必须在承办中要采取“走访提案代表或约见提案代表”等形式,一方面加强了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另一方面“核实了提案内容的真实性和可行性”,对于极个别可行性不强的建议,允许代表自动撤回,可不作书面答复,以减少承办成本,提高工作实效性。(安溪乡人大 吴元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