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
1、当好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参谋和助手;
2、负责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教科文卫方面的重要议案进行调查研究,为常委会讨论和作出决议、决定提供必要的材料;
3、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贯彻执行教科文卫方面的法律法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向常委会提出报告;
4、负责受理县人大代表和群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教科文卫法律、法规行为的控告和申诉及来信来访。对重大问题进行核实,向主任会议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起草和核实常委会有关教科文卫方面的重要决议、决定的文件;
6、负责做好常委会关于教科文卫方面视察的有关工作;
7、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办理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教科文卫方面的议案和代表议案、建议;
8、做好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主任、副主任交办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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