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人大常〔2008〕8号
云和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同意调整云和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决议
(2008年4月25日云和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云和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云和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同意县政府提出的云和镇、云坛乡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并由县政府按法定程序上报审批。
会议认为,对我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进行调整,有利于我县深入实施“小县大城”的发展战略,有利于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有利于方便群众办事和提高行政管理效率,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县政府在方案编制过程中,认真倾听了社会各界意见,得到广泛认同,提出的调整方案符合我县实际,是切实可行的。
会议强调,行政区划调整是我县政治、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乡镇必须立足大局,做好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调整工作稳定进行。
云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8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