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人大干〔2007〕5号
关于刘伟玲任职的通知
县人民检察院:
经2007年6月20日云和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伟玲为云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云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7年6月21日
主题词:干部 任免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