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人大常审〔2009〕9号
云和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县人民法院2007年以来刑事审判
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县人民法院:
云和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法院关于2007年以来刑事审判工作报告,并进行了认真审议。
会议认为,2007年以来,县法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司法公正为目标,紧扣“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力加强刑事审判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审判质量管理,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为维护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构建“平安云和”做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指出,我县刑事审判工作与当前人民群众对刑事审判的愿望和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少数案件量刑不够平衡;财产刑判决执行力度不大;法律文书质量还有进一步提高的空间;刑事审判的法官力量与审判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仍然存在;人民陪审员作用有待充分发挥。
会议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刑事审判工作,促进“法治云和”建设,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继续保持对违法犯罪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杀人、抢劫、黑恶势力、入室盗窃等严重刑事犯罪,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危害社会治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各类犯罪,继续加大惩治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的力度,为我县经济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进一步转变刑事司法观念,更好地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注重人权保护。在坚持罪刑法定、适用刑法平等和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原则的同时,充分考虑被告人在积极履行民事责任情况下的量刑处罚,在审判环节加大追赃力度,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从有利于减少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促进社会和谐出发,准确把握和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刑事审判效率。针对当前刑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案件多、压力大与办案人员少等困难,进一步加大队伍建设,适当充实刑事审判力量,充分调动法官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在已取得的改革成果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刑事审判方式改革,加强法官素质培训,加大新类型犯罪和经济犯罪法律适用的研究,不断提高法官庭审驾驭能力,努力提高当庭宣判率和诉讼效率。
四、进一步加大财产刑判决执行力度,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健全财产刑判决执行机制,加大执行力度,提高财产刑判决的执行率。在适用财产刑过程中优先考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赔偿和受害人损失弥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五、进一步提高法律文书制作水平。努力提高审判人员综合分析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对辩护律师及当事人的辩护观点依法进行阐述,对律师辩护意见采纳与否应说明理由,在案件定性和适用法律问题上,充分阐述裁判理由,切实提高判决书质量,维护法律权威。
六、进一步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更好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依法规范人民陪审员参与刑事审判的程序和做法,切实保障人民陪审员法定职权,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教育与培训,充分发挥其促进司法公正、融洽法院与群众关系的积极作用。
以上审议意见,请按监督法第十四条规定办理,并在三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云和县人大常委会
2009年 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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