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人大常审〔2009〕1号
县人民政府:
云和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工作报告,并进行了认真审议。
会议认为,县政府高度重视农业和农村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农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合理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三农”工作,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1、进一步加强《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尤其是要加强我县出台的涉农政策的宣传,提高知晓度,让广大农民了解自己可以享受的优惠,也让相关职能部门及执法人员不断增强法治观念,提高依法管理农业的能力和水平。
2、进一步加大农业投入,加强绩效评估,稳固农业基础地位。要按照农业法的相关规定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要求,切实增加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尤其是生产性投入,依法落实好财政超收部分重点向“三农”倾斜的政策规定,确保财政支出比例逐年提高。要做好新品种(技术)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并增加相应的经费。要整合有关资源,做好农业投入绩效评估工作,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3、进一步推进土地制度改革,节约集约利用耕地资源。要认真研究土地规划虚置耕地的开发利用,加大耕地质量建设力度,加大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
4、进一步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着手研究解决技术推广和农技队伍所面临的断档等问题。加快改革,理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制,切实解决基层农技人员在编不在岗问题。及时补充年轻的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以解决基层农技队伍面临的“青黄不接,后继乏人”问题。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的素质。
5、进一步采取强有力措施,增加农民收入。要完善农民增收政策机制,加大政府支持力度,以农业产业化带动农业结构调整,以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推进产业化经营进程。进一步加强农民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农民素质,有序转移农民,加强农业信息网络平台建设,促进农民长效增收。尤其要重视食用菌产品安全整治之后替代产品的研究开发及金融危机下农民的增收问题。
请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按时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研究处理情况。
云和县人大常委会
2009年 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