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人大常审〔2011〕1号
云和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县人民政府2007年以来社会基本
养老保险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县人民政府:
云和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以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专项工作报告,并进行了认真审议。
会议认为,2007年以来,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四、五中全会关于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方针,努力加强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以制度建设为中心,初步建成覆盖城乡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体系;以服务大局为根本,逐步完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以推进扩面征缴为抓手,不断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以规范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流程为重点,努力提高服务水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事业较快发展。
会议指出,我县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开始步入规范化、良性化发展轨道,但从总体上看还处于起步、探索、发展阶段,与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公民自觉参保和维权意识淡薄,民营企业等用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的自觉性不高,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待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尚不健全,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基层基础建设薄弱等。
会议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健全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县政府应着眼于构建全县大社保格局,进一步健全对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监督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并加强履职情况监督力度,加强对我县社保工作的调查研究和规划调控,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激励机制,努力形成强大合力,推进社会保险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加大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公民积极参加社会保险良好氛围。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应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解决民生问题的高度,切实重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施行为契机,多渠道、多形式、有计划的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使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家喻户晓。让广大群众明白参保的好处,让用人单位明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责任和不履行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三、积极探索创新,进一步完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一是破解新老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间的矛盾,积极探索符合我县实际的衔接转移办法,切实保障居民养老保险权益。二是科学制定各险种参保基数,适当拉大待遇享受档次,更好的吸引各层次居民参保。三是正确处理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与监督企业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法定义务之间的关系,帮助企业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提高产品附加值,改善经济效益,提高承担社会责任的能力。
四、依法征收、适度监督,限期实现企业依法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一是对原有政策进行修改,制定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依法按工资总额14%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表。二是严格推行和完善集体合同协商制度,加强集体合同履约情况督查,提高职工参保率。三是加强征管监督,依法查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中的违法行为,重点抓好零申报企业的清欠、征缴工作。
五、加大投入,进一步加强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基层基础建设。加强社保经办机构队伍建设,适当配备乡镇社保站专职干部,加强乡村两级社保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切实提高经办人员业务、法律素质,努力提升社保管理服务的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水平。
以上审议意见,请按监督法及《云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办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并在三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云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1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