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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耕地保护和土地违法行为联合防控机制实施情况专项工作报告的通知

2011年08月12日

云人大常办〔201125

 

 

云和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耕地保护和土地违法行为联合防控机制实施情况

专项工作报告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县人大常委2011年工作安排,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县人大常委会将于9月份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耕地保护和土地违法行为联合防控机制实施情况专项工作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是实现粮食安全的基本保障,是维护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石,是生态环境可持续的需要,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通过听取和审议耕地保护和土地违法行为联合防控机制实施情况专项工作报告, 进一步了解我县在耕地保护、土地执法和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等方面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加强耕地保护和土地集约利用,正确处理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与保护土地资源的关系,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听取和审议的主要内容

(一)耕地保护和土地违法行为联合防控机制建设情况;履行土地监管职能情况和开展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执法情况。

(二)开展耕地保护和土地违法行为联合防控机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提升土地执法成效和威慑力的下一步措施。

三、组织领导

调研工作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柳春华同志牵头,县人大常委会农资环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四、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8月上旬)

研究、制订工作方案,起草相关文件,部署调研工作。

(二)调研阶段(8月中旬-9月上旬)

1、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县国土资源局关于耕地保护和土地违法行为联合防控工作情况的汇报。

2、深入相关部门、乡镇开展调研。

3、形成调研报告。

(三)汇总反馈问题和建议阶段(9月上旬)

1、农资环工委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调研情况。

2、农资环工委向县人民政府反馈调研中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和意见,交由县人民政府研究并在专项工作报告中作出回应。

(四)县人大常委会会前准备和会议阶段(9月中下旬)

1、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专项工作报告。

2、农资环工委提交调研工作报告。

3、县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耕地保护和土地违法行为联合防控专项工作报告。

4、农资环工委根据审议情况,整理审议意见,提交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

5、县人大常委会将审议意见交县人民政府办理。

(五)跟踪督察阶段(201110-12月)

1、县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审议意见,制定并落实处理意见和工作措施,并报县人大常委会。

2、县人大常委会农资环工委就县人民政府的处理意见开展跟踪监督,确保审议意见落到实处。

五、有关要求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耕地保护和土地违法行为联合防控专项工作报告,是县人大常委会今年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和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云和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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