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人大常办〔2011〕32号
关于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
2007年以来执行工作专项报告的通知
县人民法院: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1年工作安排,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县人大常委会将于11月份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2007年以来执行工作专项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法治云和”的要求,对2007年以来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进行调研,以进一步了解法院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促进法院执行工作顺利开展。
二、听取和审议的主要内容
1、2007年以来执行工作基本情况;加强执行工作的制度建设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有关执行案件的信访情况。
2、当前执行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3、法院执行队伍建设情况。
4、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的具体措施和打算。
三、组织领导
调研工作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培元牵头,法制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实施。
四、调研方式
听取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汇报;查阅相关案卷;到相关部门、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社区实地调研,听取意见和建议;走访部分案件当事人。
五、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9月)
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起草相关文件,部署调研工作。
(二)调研阶段(10月)
1、听取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
2、查阅相关案卷;
3、到相关部门、乡镇、企事业单位、社区实地调研,听取意见和建议;
4、走访部分案件当事人。
(三)汇总反馈阶段(10月下旬)
1、法制工作委员会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调研情况以及拟向县人民法院反馈调研中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和意见;
2、法制工作委员会向县人民法院反馈调研中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和意见,交由县人民法院研究并在专项工作报告中作出回应;
3、县人民法院向法制工作委员会送交执行工作报告稿,法制工作委员会提出修改意见。
(四)会前准备及会议阶段(11月)
1、县人民法院向县人大常委会送交修改后的报告;
2、法制工作委员会提交调研工作报告;
3、县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2007年以来执行工作专项报告;
4、法制工作委员会根据审议情况,整理审议意见,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
5、县人大常委会将审议意见交县人民法院办理。
(五)跟踪督查阶段(2011年12月至2012年2月)
1、县人民法院对审议意见进行研究处理,并在规定期限内将研究处理情况报县人大常委会;
2、法制工作委员会进行跟踪监督。
六、工作要求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2007年以来执行工作专项报告是今年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督促法院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对于维护司法公信力、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推进“法治云和”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县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做到边整边改,并以此次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
云和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1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