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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云和县2008年度乡镇人大业务工作督查考核细则》的通知

2008年06月26日

云人大常办〔2008〕23号

 

云和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云和县2008年度乡镇人大业务工作督查考核细则》的通知

 

各乡(镇)人大:

云和县2008年度乡镇人大业务工作督查考核细则》已经2008年6月23日云和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主任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云和县2008年度乡镇人大业务工作督查考核细则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人民民主政权的基础。为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发挥乡镇人大的作用,促进乡镇人大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根据《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组织条例》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对象:

全县14个乡(镇)人大主席团。

二、考核办法:

采用定量定性结合,以百分制方法考核。考核由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实施。

三、考核内容:

1、依法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10分)。

①会议准备充分(3分);②会议程序合法(3分);③会议议程完整(4分)。没有到位的酌情扣分。

2、组织乡镇人大代表活动(8分)。

组织乡镇人大代表活动不少于2次,活动每少1次扣4分。

3、组织代表学习、培训、视察、检查等(8分)。

①组织代表学习、培训至少1次(4分);②开展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至少1次(4分)。每少开展1项扣4分。

4、检查督促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工作(10分)。

①及时交办(3分);②检查督办(3分);③按时办结(4分)。没有按时办结,酌情扣分。

5、密切联系代表,听取和反映代表对本级人大、政府工作的意见和要求(8分)。

①普遍走访代表1次(4分);②听取和反映代表的意见和要求(4分)。联系代表不够,酌情扣分。

6、召开4次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10分),每少1次扣2.5分。

7、受县人大常委会委托,组织县人大代表小组活动至少四次(12分)。每少1次扣3分。

8、加强人大工作宣传(12分)。全年出黑板报宣传人大工作至少4期,每少一期扣1.5分;为云和《人大工作》提供稿件至少4篇,每少1篇扣1.5分.

9、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积极开展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重大活动(10分)。完成不好的酌情扣分。

10、年初有工作计划,年终有工作总结,有关资料及时整理归档上报(12分)。每少1项扣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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