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期
(总第164期)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目 录
1、云和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纪要
2、云和县人大常委会决议
3、云和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名单
4、云和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议程
5、云和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出(缺)席人员名单
云和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纪 要
4月25日下午,云和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符香环主持会议,副主任蓝斌雄、王为民、柳春华、王雨杰、李石平、罗培元及委员共17人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王新荣,县人民法院院长蓝金法,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伟玲列席了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县政协副主席胡惠民、县民政局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一、会议由法工委主任梅金火组织学习了《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民政局负责人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云和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情况的报告》。会议以举手表决的形式,一致通过《云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调整云和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决议》。
三、会议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云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
同意调整云和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决议
(2008年4月25日云和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云和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云和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同意县政府提出的云和镇、云坛乡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并由县政府按法定程序上报审批。
会议认为,对我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进行调整,有利于我县深入实施“小县大城”的发展战略,有利于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有利于方便群众办事和提高行政管理效率,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县政府在方案编制过程中,认真倾听了社会各界意见,得到广泛认同,提出的调整方案符合我县实际,是切实可行的。
会议强调,行政区划调整是我县政治、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乡镇必须立足大局,做好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调整工作稳定进行。
云和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名单
(2008年4月25日云和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杨剑琼同志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杨飞挺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伟平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申 斌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杨剑琼同志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郦小均同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云和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议 程
(2008年4月25日云和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学习有关法律法规
二、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云和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情况的报告
三、审议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四、其他事项
云和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出(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
符香环 蓝斌雄 王为民 柳春华 王雨杰
李石平 罗培元 王土福 叶晓伟 刘建新
吴兆忠 吴瑞松 张晓宝 袁志强 袁泽春
梅小平 梅金火
请假:何尚清(请假) 陈 岑(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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