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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云和县人大常委会浮云、元和、白龙山、凤凰山等街道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2011年11月09日

云人大常〔201115

 

 

云和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设立云和县人大常委会浮云、元和、白龙山、

凤凰山等街道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为加强行政区划调整后的街道人大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云和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复函》(丽政函〔2011137号)精神,经云和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6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设立云和县人大常委会浮云街道工作委员会、云和县人大常委会元和街道工作委员会、云和县人大常委会白龙山街道工作委员会、云和县人大常委会凤凰山街道工作委员会。

 (此页无正文)

 

 

 

云和县人大常委会

201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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