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9日
第三期
(总第199期)
云和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旧村改造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
为全面了解和及时掌握我县旧村改造进展情况,促进旧村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10月26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常委会委员和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对我县旧村改造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组实地察看了崇头镇岩下村、石塘镇高段村、石塘村和云坛乡梅湾村四个旧村改造点的建设情况,听取了县政府对我县旧村改造工作情况报告,并就如何做好我县旧村改造工作进行了讨论交流。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旧村改造工作基本情况
旧村改造工程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旧村改造工作,把它列入今年我县党委、政府的主要工作议事日程。结合我县建设“中国童话乡村”的目标,确定我县今年继续实施去年启动的旧村改造村10个,466户农户,拆除旧房面积67863平方米。新启动旧村改造7个村,212户农户,拆除旧房建筑占地面积27835平方米。涉及云和镇、紧水滩镇、石塘镇、崇头镇、云坛乡、朱村乡、安溪乡和赤石乡。
续建的山脚、溪口、高段、高畲、规溪西坑新村、梓坊、云坛、张川、下村、阴岩村10个旧村改造村目前已经完成主体工程的85%左右,根据施工进度在年底都能完成房屋结顶的建设目标。新启动7个旧村改造村中云和镇庄前村、云坛乡梅湾村、竹坑村已按年初计划完成建设目标,剩下石塘村、黄家地村、崇头朱源新村、岩下村改造工作进展缓慢,完成年初制定的建设目标有一定困难。
为开展好今年的旧村改造工作,我县创新工作方法和措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农民积极性。积极组织村两委参加旧村改造工作培训会、座谈会,发挥基层组织在旧村改造工作中的组织作用。结合驻乡进村组团服务到村宣传和媒体宣传等多种途径宣传旧村改造政策,引导农民树立“我要拆、我要修”的主动意识。二是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将旧村改造与整村搬迁、建设用地复垦、农村“135”工程和小额扶贫贷款等各项惠民工程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优先安排各项工程与旧村改造项目进行配套,各专项经费向旧村改造项目倾斜。三是创新机制,合力推进。在建立县领导联系旧村改造工作机制的基础上,我县将县直部门安排到旧村改造的乡镇、村,创新农村建房联审联批制度,实行首个受理部门负责制,由首接受理部门负责协调审批的各个环节直至完成审批。实行免费提供临时过渡房、免费提供房屋设计样式、零首付落实安置地基、建设资金预拨等一系列利民、便民措施,加快推进旧村改造。统筹跨乡(镇)、村土地置换、调剂,积极引导村集体间或集体土地所有者之间开展土地置换或调剂,降低农民建房成本,推进旧村改造进度。
二、我县旧村改造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进度不一。各乡镇、村庄旧村改造进展差距较大,在视察中发现云坛乡的梅湾村和石塘镇高段村新房建设进展顺利,能按计划完成年初制定的目标,而崇头镇的岩下村和石塘镇的石塘村,由于一些配套设施未跟上旧村改造步伐、资金筹措困难和政策处理不到位等原因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缺乏建设资金。我县大部分村庄的集体经济薄弱,村民经济基础差,用于旧村改造的自有资金少,项目启动资金很难筹措。村民存在一定的“等、靠、要”思想,他们虽有旧房改造的愿望,但缺乏实施的主动性和可能性,造成建房周期长,能在当年建成新房的户数不多,基本上需要2-3年才能完工。
(三)受土地等规划制约。旧村改造村大多原址立地条件较差、不适合原拆原建,多数采用异地安置方式进行改造。由于目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村镇建设用地规划存在不衔接、不同步现象,加上三沿地区农民受到旅游、交通规划等制约,城镇农户受城市建设规划制约,造成了改造村拆迁安置用地审批难以落实,增加了旧村改造难度。
(四)缺乏整体的村庄建设规划指导。旧村改造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对村庄居民点的布局、规模、人口、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投资的规模效应等方面可参考借鉴的经验办法不多。目前有些改造村有规划、建设起点较高,但是有些村庄在村庄布局、房屋样式、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产业支撑等方面缺乏整体规划。
(五)部门服务大局意识不够强。旧村改造是县政府确定的改善民生的重点工程之一,涉及国土、建设等众多部门,需要各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缺一不可。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部门服务大局意识淡漠,造成各部门“各自为政”、合作乏力、配合不畅,严重影响工程建设进度。
三、对我县旧村改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立足实际,科学布局,加快旧村改造建设规划。
科学规划是搞好旧村改造的关键。旧村改造要充分利用我县城市总体规划的成果,结合中心村和童话乡村建设,加强布局的科学性,立足实际,从自身区位、民俗、产业等方面做好规划设计,做到一村一特色。
(二)加强宣传,充分引导,发挥村级组织自治作用。
农民自愿是搞好旧村改造的基础。旧村改造项目是改善农民居住条件,有序推进村容村貌整治、整合并高效利用闲置土地的有效举措。旧村改造的主体是农民,业主是村委会,必须尊重村民意愿,发挥村级组织自治作用。因此,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旧村改造的政策、目的和意义,以及各地的先进典型和做法,调动村两委和村民参与旧村改造的积极性;乡镇政府要发挥引导、协调和推动作用,帮助村两委出主意、想办法,引导村两委完善工作程序,妥善处理村民与村集体的利益关系,切实维护村民合法权益;村两委要充分发挥村级组织自治作用,主动承担旧村改造的业主职责,多渠道筹集项目资金,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意见和补偿标准,及时解决旧村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确保旧村改造工作顺利实施。
(三)用好政策,整合资源,推动旧村改造工作可持续实施。
资金保障是旧村改造取得成功的前提。县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旧村改造与村庄整治、下山脱贫等新农村建设惠民政策的结合力度,通过各种渠道向上级争取资金扶持。另一方面,实施改造的村要用足用好县委县政府出台的相关扶持政策,努力盘活村集体闲置土地,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并结合本村经济实力和旧村改造项目收益,在立足自求平衡的前提下确定拆迁补偿价格,使旧村改造工作能够善始善终、顺利完成。
(四)部门联动,加强协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旧村改造的目的是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建设新农村。推进旧村改造工作需要各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需要县、乡、村三级联动,各部门、乡镇要在县旧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下,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齐抓共管,合力推进旧村改造。一要进一步完善规划。做好村镇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使村庄布局和房屋设计等更加科学合理,使规划能够“落地”。二要加快新村的建设。相关部门要加快对新村建设的审批,使安置户早日建成新房。同时,乡镇、村要妥善安置无建房能力的困难群体,实现“人人住有所居”。三要兼顾我县其它行政村农民改善住房条件的问题。对于没有列入旧村改造村的,在符合村庄建设规划的基础上,通过实施危旧房改造来改善农民的住房条件,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的住房问题。